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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安县惠民村镇银行关于2024年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操作事项的公告 | |
日期:2024-10-14 11:11:13 打印 | |
尊敬的文安县惠民村镇银行客户: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按照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〔2024〕第11号》(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和《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》(以下简称《倡议》)要求,更好服务客户,我行现就调整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(以下简称“房贷”)利率有关操作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调整范围:我行已发放的首套、二套及以上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。 二、调整规则:对于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-30BP的存量房贷(含首套、二套及以上),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-30BP。对于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不高于-30BP的,不作调整。 三、调整生效时间及服务渠道: (一)为便利客户,对符合本次利率调整政策的存量房贷,我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起主动进行批量调整,无需客户申请。 (二)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将于调整当日生效,生效日起按照新的利率加点幅度执行。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溯及既往,之前的房贷利息不作调整。 (三)我行将在营业网点提供利率调整结果查询等服务,您可于2024年10月25日起进行查询。 四、其他事项: (一)固定利率或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房贷客户,按以下方式办理:1.按照《公告》和《倡议》有关要求,对固定利率或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房贷客户,需先申请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,符合本次利率调整政策的,再按前述规则进行利率调整;未申请转换的,将无法办理。2.需进行利率定价转换的房贷客户,可在2024年10月22日(不含)之前,通过贷款经办行提出转换申请,符合本次利率调整政策的,纳入2024年10月25日批量调整范围;之后提出转换申请的,我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(不含)之后及时办理转换手续,符合利率调整政策的,按照《公告》和《倡议》等有关要求进行利率调整。3.按照《公告》相关要求,利率定价转换之后,不得再转回固定利率或贷款基准利率。 (二)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范围不包括: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(含组合贷中公积金贷款部分)、个人商业用房贷款(含商住两用房贷款),以及其他不符合《公告》和《倡议》要求的个人贷款。 五、郑重提示: (一)本公告发布后,客户如对上述批量下调安排有异议,可在2024年10月20日(不含)之前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异议申请,我行将不予纳入此次批量调整;在前述规定期间内未提出异议的,视为同意按本公告进行批量下调。批量下调后,如不接受调整,客户可于调整7日内联系贷款经办行申请撤销。敬请留意。 (二)在为客户办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过程中,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。为最大限度保障您的财产和信息安全,防范不法分子以利率调整为由实施诈骗活动,请您切勿轻信我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。敬请您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,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。如需帮助,可通过我行营业网点电话咨询。 总行营业部:0316-5285195 左各庄支行:0316-3231036 新镇支行:0316-3230517 东关支行:0316-5676809 兴隆宫支行:0316-5677803 大柳河支行:0316-5680063 国泰支行:0316-5676618 滩里支行:0316-5680071 孙氏支行:0316-5676587
文安县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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